产品定义:
柜台记账式国债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和交易,以记账方式登记债权的政府债券。我行按照公开报价,通过营业网点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为其办理托管与结算。
产品功能:
具有债券账户托管、认购、买卖、清算、兑付、付息、冻结解冻、质押解押、转托管、非交易过户、信息发布等功能。客户可通过柜台交易可随时变现;如果对市场判断正确,还可能获得双重收益,即利息收入和买卖差价收入;投资者还可将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
适用对象:
除金融机构外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并买卖国债。
办理程序:
1.开户
个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需向银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并与银行签定《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需向银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单位借记卡。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开户的书面证明,并与银行签定《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
2.认购
投资人在债券发行期内认购债券,视同买入交易。已认购成交的债券,在发行期内不可卖出。
3.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受理记账式国债交易的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买入或卖出国债。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买入或卖出交易时,须填写国债委托买入或卖出受理凭证,写明要买卖国债的名称、代码、数量,交由银行经办人员办理。通过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买卖的,应事先与开户银行签定《自助交易协议》,投资者需按照《自助交易协议》的要求办理买入或卖出交易。
4.本息兑付
到期日及付息日,银行将投资者的本息自动划入投资者账户内,无需投资者到银行办理。
5.转托管
转出方与转入方必须是同一投资人,即双方身份识别码必须一致。转托管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债券发行期和转托管停办期不受理转托管转出申请。转托管停办期为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和兑付日前14个自然日。
办理地点:
报总行备案后,经一级分行批准的营业网点。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